地支会合冲刑害并见,应当如何作用?

命局当中合冲并见的情况是常有的事,那么在合冲并见的时候,我们到底是以冲论还是以合论呢?

这个问题我们要看,双方的远近距离组合,以最近的相论,然后再看双方的力量,先以力量最强大,最旺的五行来论,再逢岁运旺衰,来确定命局会起到什么变化。

假设天干有丁壬相合,又有丁癸相冲,丁壬相合,化神真可以合化,但是如果遇到大运流年来扶持癸水的时候,那么癸水就有冲克丁火的力量,破了丁壬相合的局面。

假设在地支有卯酉相冲,如果有戌土紧贴卯木,或者有辰土紧贴有金,只要有其中一个就可解卯酉相冲,或者地支有亥水与未土,形成亥卯未三合,或者地支有巳与丑,也可解冲,当然,如果形成三会的局面也是可行的。

主要这种合冲并见的局面,要注意大运流年的引起的变化,如若原局有冲,与大运有合,被羁绊,那么冲的力度就会减小。

命中合会可以解刑冲,刑冲也可以解合会,这个就需要看命中五行的地位,还有性质强弱来定。

比如说命中有半半合的情况,假若年支为巳火,月令为酉金,巳酉半合,使日支为卯木,卯酉相冲,那么合而不合了,一冲就散了。

刑冲合害”并见,以地位紧贴者为首要。如寅年、亥月、申日、巳时,寅申中间隔亥,巳亥中间隔申,一般均论寅亥合与巳申合,而不论寅申冲与巳亥冲。但在判断事情时,仍不能完全忽视其遥冲刑态之存在。

三会方的力量大于三合局,合局及会方并见时,应论会而不论合。

三合局的力量大于六合局,三合局及六合局并见时,应论三合而不论六合。

六合局的力量大于刑害,六合局与刑害并见时,应论六合而不论刑害。

六冲的力量大干六合,六冲与六合并见时,应论六冲而不论六合。

六冲的力量大于刑害,六冲与刑害并见时,应论六冲而不论刑害。

三合局或三会方的力量大干六冲,会合与六冲并见时,应论会合而不论六冲

三合局,旺支逢冲而紧贴,以冲论。旺支逢冲而间隔,以局合论。

三合局,非旺支逢冲,虽紧贴也不以冲论。

方合见冲,作合不作冲。

具体有如下六大原则:

刑冲合害并见,以紧贴者为有力;

注重本身力量,以月令为基点判断各支的旺相休囚状态;

三会之力>三合之力>六冲之力>六合之力>刑害之力;

三合局,旺支逢冲而紧贴,以冲论,旺支逢冲而间隔,以合论;

三合局,非旺支逢冲,虽紧贴,亦不以冲论;

三会局,见冲不作冲,仍以合论。

地支会合冲刑害并见,应当如何作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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