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生死相聚”格的鉴定原则及其命理特征

“生死相聚”格,也是八字格局论命体系中论述的一种较为特殊的变格。其理论源于“阳死阴生”,核心在于相邻两柱的天干地支组合呈现出阴阳生死相依、甘苦同受的意象。

《三命通会》中说:“如庚辰、辛巳、庚午、辛巳;甲戌、乙亥、甲子、乙亥;壬寅、癸卯、壬辰、癸卯;丙申、丁酉、丙戌、丁酉,是阳死阴生,如同干苦同受之意。

所谓,庚生于巳,辛死于巳;甲生于亥,乙死于亥;壬死于卯,癸生于卯;丙死于酉,丁生于酉;是不相离也。若金则金生,木则木生,贵贱不相入,则否”。

一、“生死相聚”格的鉴定原则;

1、天干组合;

相邻两柱的天干必须是同一五行的阴阳一对(即一阴一阳)。例如庚(阳金)与辛(阴金)、甲(阳木)与乙(阴木)等。

2、地支关系;

这两柱的地支,必须一个是其中阳干的长生地,同时是其中阴干的死地;或者相反,是阴干的长生地、阳干的死地。这体现了“阳死阴生”或“阴死阳生”的紧密联系。

具体有四大经典组合:其一,金行:庚辰与辛巳、庚午与辛巳(庚金长生在巳,辛金死于巳);其二、水行:壬寅与癸卯、壬辰与癸卯(壬水死于卯,癸水长生于卯)。

其三、火行:丙申与丁酉、丙戌与丁酉(丙火死于酉,丁火长生于酉);其四、木行:甲戌与乙亥、甲子与乙亥(甲木长生于亥,乙木死于亥)。

3、宫位要求;

构成格局的这两柱必须相邻,通常指年柱与月柱、月柱与日柱,或日柱与时柱。其中,以年、月两柱见格局最为重要。

4、格局成立的辅助条件;

其一、结构清净:

构成格局的两柱最好不受命局中其他干支严重的刑、冲、破、害,以保持其“生死循环”意象的完整与稳定。

其二、五行生扶:

命局中相应的五行(金、木、水、火)宜得生扶,气息流畅,如此格局的坚韧特性才能得到充分展现。

其三、贵贱相入:

命局本身的贵气与气质需要能与该格局调和。如果命局“贵贱不相入”,即气质低下无法与格局的贵气融合,则此格局也难以成立。

总之,此格局主共生共荣、患难与共。命带此格者,在生活中容易找到可共患难的朋友或伴侣,若夫妻宫不佳亦有化解之功,主夫妻关系深厚,能同甘共苦。

二、“生死相聚”格的喜忌及其行运要求;

“生死相聚”格的喜忌与行运要求,核心在于维护其“阴阳生死相依、甘苦同受”的格局气象,使其贵气得以彰显。

其一、格局喜忌;

此格局的成败,关键在于命局整体能否与格局的“贵气”相融,以及格局结构是否完整、不受破坏。

第一、格局所喜(成格条件):

喜五行生扶,气势流通;

构成格局的五行(金、木、水、火)在命局中宜得生扶,气息顺畅。例如,金行“生死相聚”喜土金相生,水行喜金水相生等,使阴阳生死之气得以流转。

喜结构清净,不受刑冲;

构成格局的相邻两柱(如年与月、月与日、日与时)最好不受命局中其他干支严重的刑、冲、破、害,以保持其“生死循环”意象的完整与稳定。

喜吉星汇聚,锦上添花;

若能有天乙贵人、禄神、天月德等吉星汇聚于构成格局的柱位,能极大增强格局的正面作用,将内在的坚韧转化为实际的福禄与成就。

第二,格局所忌(破格条件);

忌贵贱不相入:

这是《三命通会》原文点明的核心忌讳。指命局本身的根基、气质(贵贱)若过于浊乱、衰弱或与格局的贵气激烈冲突,则此精微格局无法成立或无力展现。

忌结构遭破坏;

构成格局的关键两柱若遭遇其他干支的严重刑、冲、破、害,导致其“生死同宫”的结构被拆散,则格局被破。

忌五行激烈冲突:

此格局的五行与命局整体的气势(如从强、从旺、专旺等)发生激烈冲突,导致格局无法融入命局,反成累赘。

其二、行运要求;

第一、宜行生扶之运;

大运干支宜生助构成格局的五行,或顺势流通其气。例如,金行格局喜行土、金运;水行格局喜行金、水运。这能助长格局的“生”气,化解“死”地之危,使命运顺遂。

第二、忌行战克破局之运;

忌刑冲格局柱:大运地支最忌与构成格局的地支发生刑、冲,这会直接动摇格局根基。

忌克制格局五行:大运干支忌强力克制格局的五行。例如,金行格局忌行强火运来克金,这会破坏阴阳平衡。

忌加剧五行浊乱:若原局已有“贵贱不相入”之嫌,再行加剧命局浊气或冲突的运势,则会使命运多舛,格局反为拖累。

总之,“生死相聚”格贵在阴阳调和、结构稳固。其喜命局清纯、五行生扶;忌命局浊乱、结构刑冲。行运要求,重在护其结构、顺其气势,方能使“同甘共苦”之贵气得以发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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